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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
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医用气体采购询价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凭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本人不需要)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东区制剂室三楼采购办免费领取询价文件,并于2025年3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2、项目清单:
以上货物投标人需在接到送货通知后48小时内运送至指定场地。
3、最高限价:3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供货期:意向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续签不超过两年。
5、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二、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内容。
三、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内容。
四、供应商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有能力按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并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用氧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的药品(再)注册批件(医用氧(气态、液态));
(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需涵盖内容:医用氧)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用氧(液态、气态)、《药品再注册批件》医用氧(液态)、《气瓶充装许可证》。
(3)供应商自行配送的,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供应商若委托配送,须提供配送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相关合作协议。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借用资质投标;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未尽之处详见评标方法。
五、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2.方式:项目潜在供应商凭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本人不需要)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制剂室三楼采购办现场领取。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一号楼九楼会议室。
七、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一号楼九楼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9669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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